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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专业策划师资格认证通知

作者:中国策划学院 来源:中国策划学院 日期:2005-06-23 17:01:00 人气: 标签:
 

中 国 策 划 学 会 

 

 

中 国 策 划 学 院 

 

 

中策发[2005] 第18号 

关于新增专业策划师资格认证通知 

各有关单位、职能部门、分支机构: 

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需要,策划师资格认证已经向专业化、规范化和市场化方向 发展,经中国策划学会、中国策划学院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对已经开展的十大类专业策划师资格认证的基础上,新增下列专业策划师的资格认证: 
  一、新增区域经济策划师、税务策划师、传媒策划师、文博策划师、会展策划师、教育策划师、人才策划师、保健策划师、直销策划师、项目策划师等十大类; 
  二、新增各专业策划师必须严格按照《策划师资格认证标准》和《策划师资格认证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在统一大纲、统一教材、统一师资、统一培训、统一认证的原则下进行; 
   三、各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必须认真组织,严格管理专业策划师资格认证培训的相关工作,实行培训师资持证上岗,认证专家严格评审的考评考核制度,确保认证质量。

特此通知 

2005年06月23日 

《策划师资格认证标准》(试行)附后: 

主题词: 策划师 资格 认证 通知   (共印80份)
送:名誉长、名誉院长、会长、院长、副会长、副院长、秘书长、副秘书长、教育长、副教育长
发:会员部、教学部、科研部、宣传部、市场部、认证中心、策划中心、管理投资中心、各地办事处、培训机构、直属机构 
策划人杂志社、中国策划人才网、办公厅 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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