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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师证有用吗【解读策划师培训考试政策及形势】

作者:中国策划人才网 来源:原创 日期:2005-06-08 14:21:00 人气: 标签:

  策划师证有用吗,一般人都认为只有“国家或劳动人事部”发证才可信,你们怎么看?

  首先是转变观念,解放思想。一般情况下,确实有相当一部分人对于中国策划学院颁发的资格认证的证书会问“国家认可吗?” “劳动部门认可吗?”并认为只有某某政府部门发的证书才是“就业的绿色通行证”,还提醒其它参加培训认证的人员“别走错门了”等等。事实上,这种做法或想法是不符合《职业教育法》的法律精神以及我国改革开放的总体要求。这种意识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也是一种垄断思维的反映与延伸,而垄断必然带来低质量、低服务,事实上,也是阻碍社会的进步和职业人员素质的提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落实到位,为我们塑造的统一的法律环境,从法律上来说,地位是平等的。行业组织、行业协会的颁证是一种潮流,政府部门逐步退出资格认证市场,是另一种必然。但在中国,虽然加入了WTO,但全部对接到位还需要几年的时间,期望策划师们从未来的发展评估选择认证机构,而不是简单局限性目前一二年。我们坚信:“发展是硬道理”,坚持“市场需要、社会认可、与国际接轨、为企业和职业人员提供服务”的社会化职业培训认证思想是符合时代潮流,也是符合《职业教育法》法律精神的,是经受得了时间和社会的选择和检验的,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

  为适应WTO规则的有关要求,我国政府相继修改、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法规,清理和废止了一批行政审批规章,如2003年7月1日全面实施的《行政许可法》。这些法规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政府职能将进一步转变,社会经济活动市场化程度将进一步提高,其对职业资格认证的影响尤为明显。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有关原则和规定: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少数具有重要法律责任的执业(从业)人员由政府或政府授权部门组织资格认证并设定职业准入外。地方政府、国务院各部委不得自行设置有关职业资格准入或其他行政许可性规定,已设定的要废止。绝大多数职业资格的培训认证工作主要由专业协会等行业组织按照市场和社会的需求自主组织实施。应该说《行政许可法》的全面实施为职业培训和资格认证提供了一个公平的社会环境,也为中国社会化职业培训认证品牌的涌现提供了法律保障。

  策划师证有用吗,中国策划师证书国家是否承认?为何不是政府来统一承办?

  1、职业资格认证:是一种特殊的国家考试,也是国际上通行的一项对专业技能人才的资格认证制度。《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指出“在全社会实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制度并重的制度”,人才评价制度也将全面改革,以达到与国际接轨的目的,今后职业资格证书将成为人才认定的重要凭证,现行的职称将淡化并退出。

  2、行政职能转变:按照2004年7月1日起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及国家人事部的有关规定,各种职业资格认证政府将逐步退出,一般不再参与和承办,由社会和行业协会负责。例如:律师资格将由律师协会认证考核颁发、注册会计师资格由注册会计师协(学)会颁发;再如:国际上排名第一的资格证书ACCA(特许公认会计师),是由特许公认会计公会颁发、排名第二的CFA(特许金融分析师)也是由美国投资与管理协会颁发,可以说世界通用的、著名的资格证书都是由行业协(学)会颁发,中国已加入WTO,政府正转变行政服务职能,现行职业资格制度是朝着按归口行业协会实施各类技术资格认证的方向发展,政府不再统一包办,这是我国与国际接轨的重要体现!

  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纲要中明确指出:

  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的作用。统筹推进专业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促进技能人才评价多元化。

  ①体制机制创新

  规范行政行为,推动人才管理部门进一步简政放权。建立社会参与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机制,支持发展各类专业化培训机构。

  ②人才评价发现机制

  完善重在业内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逐步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院校职业资格认证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办法。

  ③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

  开发国(境)外优质教育培训资源,推进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资格国际、地区间互认。

  ④实施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发展政策

  政府在人才培养、吸引、评价、使用等方面的各项政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平等享受。

  3、顺应时代:中国策划师资格认证与规范,是21世纪智业产业飞速发展,对我国专业策划队伍多达数百万人进行素质提升和职业规范的需要。

  4、市场需求与教育培训滞后的矛盾:由于我国高等院校的专业课程局限性,现时策划队伍专业水平状况普遍存在人员素质较低的局面,难以适应国际化竞争环境的需要。中国策划业与国际接轨,需要全球化思考、规范化运作,对策划人员执业能力和水平进行等级评测区分,是提高策划人专业技术水平的关键。

  5、必然趋势:推动专业策划师全国执业资格认证是我国职业策划人实施与国际接轨的必然趋势,是全球化、市场化的一种体现。国家鼓励和支持全国行业归口各类执业技术资格的认证发展。咨询策划是新世纪发展朝阳产业,需要建立完善的行业规范和市场运作体系。由中国策划学会(院)主办的中国专业策划师资格认证,是完全依据市场行为与国际接轨方式实施的全国执业资格认证,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自然受到国家的认可。

  策划师证有用吗?目前有哪些从业资格仍由政府实施?

  《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保留的共有500多项,其中与公民个人从业资格有关的有: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认定,注册价格鉴定师;列入政府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审批(如: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药师、注册建筑师等人事部与有关部委共同管理的关系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职业),除此之外,无论是国务院的还是地方的及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公民职业准入的行政许可性文件全部废止!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把企业的生产经营权,和投资决策权真正转交给企业,把社会可以自我调节和管理的职能交给中介组织,把权力和利益彻底脱钩。为此,除法律设定的从业资格考试认证由政府部门委托组织外,政府部门将通过退出培训认证市场,培训认证主体将逐渐呈多元化趋势。社会化的职能培训与认证由中介组织和协会根据社会需要自行开展,这不仅是符合市场经济规范的必然趋势,也是世界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

  策划师证有用吗,21世纪对策划师的需求如何?从事策划有发展前景吗?

  ①竞争需要策划型人才:随着中国成功加入WTO,中国的企业会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为了求生存、谋发展,企业家就必须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加速与国际市场接轨的步伐和进程。因此,企业家已深刻认识到要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就势必需要大批懂管理、善经营、能创新、敢开拓的策划型人才。

  ②发展空间大:近年来中国咨询策划业迅猛发展、方兴未艾,据初步统计:目前,我国咨询策划人才需求量较大,特别是企业更加迫切需要自己的策划人才,可见这个发展空间是很大的。

  ③满足需求:现在在职培训认证已成为人们充电的首选和在职教育的重头戏,是一个蓬勃发展的新型产业,广泛受到愈来愈多有志之士的关注和重视。许多人为了提升自己的能力、学识,参加了各种培训认证。由此可见,谁先意识到这一点,谁就先受益。

  ④策划人才供不应求:未来的中国将需要350万各种层次的策划人才,而中国受过专业系统训练的策划师不足万人,人才需求的缺口非常大。

  最近国家又有什么新的文件推出?

  ★ 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2005]3号)文件第十四条指出:

  要完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服务,大力发展社会中介服务,坚持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原则,支持发展创业辅导,筹资融资、市场开拓、认证认可、信息服务、管理咨询、人才培训等各类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规范和发展各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务院[2005]44号)

  ★ 国家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中国科协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农村实用科技人才培养的若干意见》(国科发农字[2007]793号)第四条、“发挥农村实用科技人才的作用”中的第10款.健全农村实用科技人才评价机制。明确指出:

  鼓励农村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积极提供技能评价服务,实施职业技能鉴定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争取使受训农村劳动者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要逐步形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市场充分发挥作用的人才评价机制。

  ★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纲要中明确指出:人才队伍建设主要任务:

  (1)大力开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大规模开展重点领域专门人才知识更新培训。

  (2)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的作用。统筹推进专业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

  ①高技能人才队伍

  在职业教育中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促进技能人才评价多元化。

  ②体制机制创新

  规范行政行为,推动人才管理部门进一步简政放权。

  (3)创新人才工作机制

  ①人才培养开发机制

  建立社会参与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机制.支持发展各类专业化培训机构。

  ②人才评价发现机制

  完善重在业内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逐步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院校职业资格认证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办法。

  (4)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

  开发国(境)外优质教育培训资源,推进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资格国际、地区间互认。

  (5)实施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发展政策

  政府在人才培养、吸引、评价、使用等方面的各项政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平等享受。

  ★《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

  文件中第二条明确指出:

  二、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三)健全职业培训制度。

  要统筹利用各类职业培训资源,建立以职业院校、企业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为载体的职业培训体系,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

  (八)加强职业技能考核评价和竞赛选拔。

  完善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指导企业结合国家职业标准和企业岗位要求,开展企业内职业技能评价工作。

  在职业院校中积极推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

  (九)鼓励社会力量开展职业培训工作。

  各地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开展职业培训,在师资培养、技能鉴定、就业信息服务、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等方面与其他职业培训机构同等对待。

  (十八)加大宣传表彰力度。

  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制度,并对在职业培训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机构和个人给予表彰。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摘录

  第八章继续教育

  (二十五)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大力发展教育培训服务,统筹扩大继续教育资源。鼓励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相关组织开展继续教育。

  第十五章管理体制改革

  (四十七)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

  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在教育公共治理中的作用。

  第十六章扩大教育开放

  (四十九)引进优质教育资源。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2010年12月30日,中组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作《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 努力开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新局面》的工作报告中,第三款:

  (三)履行政府人才综合管理部门职责,统筹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健全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院校职业资格认证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办法。做好国家职业大典修订工作,完善职业资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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