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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府办关于培育发展众创空间促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试行)

作者:中国策划学院 来源: 日期:2015-10-17 15:50:00 人气: 标签:

  ——注册孵化10000家有效助推“港口经济圈”建设的创新型小微企业,专业化、精细化发展道路显著,不断引领社会经济转型发展;

  ——辅导培育10万名以90后大学生创业者、大企业高管及连续创业者、科技人员创业者、留学归国创业者为代表的创业人才积极投身创新创业活动;

  ——全市创新创业政策体系更加健全,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文化氛围更加浓厚,成为国内较具影响力的“创业之城”。

  二、积极培育创新创业大平台

  (三)建设一批具有宁波特色的众创空间。学习借鉴先进城市培育构建众创空间的先进理念,重点依托全市高教园区、留学生创业园、“千人计划”产业园、电子商务产业园、重点开发产业区等现有优势条件以及广泛的社会资源,积极吸纳集聚一批创客服务机构和专业人才。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原则,建设一批为创客、创业团队、创客企业提供低成本、全方位、全要素、便利化服务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以及能够实现系统化、网络化、规模化和全程化核心孵化服务功能的众创空间。

  (四)吸纳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服务。充分发挥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社会投资者、中介服务和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力量,踊跃投身成为向创新创业提供专业化、特色化、个性化和小型化服务的创客服务中心,实现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鼓励民营资本选择交通方便、生活配套齐全的旧厂房、宿舍楼、SOHO空间等进行改造,为年轻创客提供集公共办公区、会议室、活动区和住宿区为一体的创新创业空间,以及提供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互相结合的创客服务,加快将科技成果(创意)实施转化并创办企业的科技创业服务载体以及具备“投资+孵化”功能的新型孵化载体建设,有效夯实全市创新创业体系基石。

  三、大力支持创客创新创业

  (五)强化完善创新创业辅导体系。支持创客服务中心聘请成功创业者、天使投资人、知名专家担任创业导师,深入众创空间为创客提供创业培训、创业辅导、创投对接等免费创业服务,鼓励创业导师与被辅导企业形成投资关系,努力形成“创业者-企业家-天使投资人-创业导师”良性互动机制。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事创新创业服务,充分发挥孵化机构基础服务资源优势,为创客提供涵盖项目筛选、团队构建、投资对接、商业加速和后续支撑的全过程孵化服务。支持众创空间和创客服务中心为创客、创业团队提供包括宽带网络接入、耗材支出、项目管理等多项廉价优惠服务,对于筛选后入驻的创客项目将参照科技创新券方式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创新创业补助。

  (六)开放共享公共科研仪器设备。鼓励“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大型科学仪器和在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研究院、重点实验室、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等将科研仪器设备,以及“宁波市科技文献检索服务平台”的科技文献以非营利方式向创客开放共享。支持社会资金购买的大型科学仪器、实验设备以合理收费方式向创客提供小试服务。鼓励知识产权、技术交易、科技咨询、检验检测等科技服务机构为创客提供专利代理、技术转移、测试认证、标准品牌、人才培训等方面服务,相关费用按现行科技政策给予服务机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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