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鼓励推动创客空间等创新型孵化器定期举办创业沙龙等活动,为大众创业提供低成本、公益性、知识共享的平台。(责任单位: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镇江高新区管委会,市人社局、科技局、团市委)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工作,研究制定科技创新创业的改革试点政策,在落实工商注册、财税政策、人才流动和专利成果保护等方面加强合作,加强对发展众创空间的支持和指导,持续突破阻碍创新创业的体制机制。市科技局承担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把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作为全局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结合实际制定推进方案及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二)加大支持力度
统筹实施各项扶持政策,加大对创新创业的激励支持力度,更多支持小微企业和草根企业。积极探索符合科技型小微企业成长规律和特点的新型科技金融组织机构、产品和服务模式。更加注重发挥市场作用,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加大落实普惠性政策,让每一位创新创业者都拥有梦想成真的机会。
(三)发挥示范效应
积极响应“创业中国” 苏南创新创业示范工程,充分发挥镇江高新区的核心带动作用,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和开展创新创业政策先行先试,大力引导和推动人才、技术、资本等创新资源向示范区集聚,积极构建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引领全市创新创业发展进入新阶段。
(四)加强宣传导向
加强对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实践中新问题新情况的研究,及时总结各地好的做法和有效模式,提炼形成可复制的经验,逐步向全市推广。组织典型经验交流,适时表彰一批有特色、有创新建树、有引领作用的地区、单位和个人,利用各种媒介广泛宣传,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对大众创新创业关注和支持,真正形成政府鼓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大众积极创业的良好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