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 于 策划师资格证书编码规则的 通 知 院属机构、行业分院、地方分院、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资格证书制度建设,加强策划技能鉴定基础管理工作,提高策划师资格证书管理编码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依据世界贸易组织法相关条款及《策划师资格认证标准及工作规程》,现《策划师资格证书编码规则》,现予印发,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策划师资格证书编码规则 中国策划学院 中国策划学会 中国策划师资格认证评审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证书 编码 规则 通知 抄 报:院长、会长、主任、副院长、副会长、秘书长、执行秘书长 抄 送:中国策划学院相关部门、中国策划学会相关部门、中国策划师资格认证评审委员会、策划师资格认证管理办公室、中国策划人才网、及各地分院和研究院 秘书处 2015年8月26日印发 (共印38份) 《策划师资格证书编码规则》 一、策划师资格证书编码组成 中国策划学院、中国策划学会、中国策划师资格认证评审委员会联合颁发的策划师资格证书编码由15个数字组成,从左至右的顺序排列: 二、策划师资格证书编码规则
(1)第1—4位为策划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的出生年份:取年份的4位数字; (2)第5位为性别代码:“1”代表持证人为女性,“2”代表持证人为男性; (3)第6—7位为策划师资格证书核发年份代码:取核发年份的后2位数字; (4)第8—9位为策划师资格证书年检年份代码:取年检年份的后2位,如果还没有年检,此处为00; (5)第10位为策划师资格证书类别(等级)代码:取值为1-3,依次表示:“1”中国高级策划师(高级),“2”中国策划师(中级),“3”助理策划师(助理级); (6)第11-15位为策划师资格证书核发顺序编号:发证顺序从10001-19999排列。
中国策划学院 中国策划学会 中国策划师资格认证评审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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