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利用“两个密集型” 税收优惠政策
中国策划人才网 本站原创 中国策划人才网 2006-11-24 9:55:00相关文章
案例:
某阀门有限公司为南通市(属沿海经济开放区)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阀门及冶金、电力、化工机械等,其主导产品属于《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0)》范围。该公司于2004年成立,同年被确认为获利年度,2004年至2008年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2004年实现销售收入11000万元,其中主导产品收入9000万元,占比80%,实现利润1300万元;2005年实现销售收入17000万元,其中主导产品收入14000万元,占比80%,实现利润5000万元;2006年预计实现销售收入25000万元,其中主导产品收入20000万元,占比80%,利润8000万元。该公司2005年被江苏省科技厅认定为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企业。在层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批后,同意该公司从2006年起享受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设立的从事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的项目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减按百分之十五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两个密集型”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35号)中第一款规定,生产的主导产品应属于《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0)》(国科发计字[2000]第328号)范围,且上述主导产品的当年销售收入应超过企业全年产品销售收入的50%。该公司属于位于沿海经济开放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江苏省科技厅已批准认定为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企业,且公司主导产品属于《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0)》范围,近年来该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已超过全年销售收入的50%。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6〕634号)批复同意该公司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某阀门有限公司为南通市(属沿海经济开放区)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阀门及冶金、电力、化工机械等,其主导产品属于《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0)》范围。该公司于2004年成立,同年被确认为获利年度,2004年至2008年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2004年实现销售收入11000万元,其中主导产品收入9000万元,占比80%,实现利润1300万元;2005年实现销售收入17000万元,其中主导产品收入14000万元,占比80%,实现利润5000万元;2006年预计实现销售收入25000万元,其中主导产品收入20000万元,占比80%,利润8000万元。该公司2005年被江苏省科技厅认定为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企业。在层报国家税务总局审批后,同意该公司从2006年起享受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政策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设立的从事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的项目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减按百分之十五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两个密集型”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35号)中第一款规定,生产的主导产品应属于《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0)》(国科发计字[2000]第328号)范围,且上述主导产品的当年销售收入应超过企业全年产品销售收入的50%。该公司属于位于沿海经济开放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江苏省科技厅已批准认定为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企业,且公司主导产品属于《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0)》范围,近年来该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已超过全年销售收入的50%。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6〕634号)批复同意该公司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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