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划学院荣誉院长 经历 1944年5月参加革命工作。 194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44年为山东莘县2区游击队队员。 1947年9月参军,任晋冀鲁豫南下3团4营11连战士、班长、2纵4旅11团2营4连班长。 1949年任第2野战军第10军28师83团2营4连副排长、排长、副指导员、指导员。 1953年毕业于第六政治干部学校。 1955年任陆军营副教导员、教导员。 1961年毕业于石家庄第二高级步校。 1964年任陆军团司令部参谋长、副团长、团长。 1969年任陆军师司令部参谋长。 1976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政大学。 1977年任陆军师长。 1978年任北京军区步兵学校副校长。1979年任北京军区步兵学校副校长兼训练部部长。 1983年任石家庄陆军学校校长。 1985年6月任北京军区副司令员、党委常委。 1987年毕业于中央党校。 1993年12月-1997年11月任司令员、党委副书记。 中共14届中央委员。 全国人大7届代表,9届常委、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 获独立自由奖章、三级解放勋章、独立功勋荣誉章。 1988年9月被授予中将军衔。1994年5月晋升为上将军衔。 2主要活动 屡建奇功 经历了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西南征粮剿匪建政,参加了聊博、平汉、郑州、淮海、渡江、进军大西南、成都等战役战斗200余次,六次负重伤,荣立大功3次、两小功3次、小功8次,被授予“童子侦察兵”、“模范共产党员”、“战斗英雄”等称号。荣获独立自由奖章、三级解放勋章、独立功勋荣誉章和淮海战役、渡江战役、成都战役、华北解放、华东解放、中原解放、西南解放、人民卫士等军功章、奖章。建国后,在不岗位上恪尽职守,先后被授予“一等学习模范”、“文化战线上的优秀指挥员”、“友好使者”荣誉称号,荣立一等功1次,三等功7次,小功2次,工学代表5次,先进工作者6次,受到通报表彰4次。 视察战区 1987年12月7日至1988年1月,带着北京军区党委、首长和机关对在老山地区作战的27军全体将士的关怀,李来柱副司令员率工作组,来战区看望部队,视察工作。 李副司令到达战区后,先听取了钱国梁军长关于27军作战、战场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和作战保障等方面的情况汇报,后又利用半个月的时间深入到集团军所属各师各团看望了部队并视察工作。李副司令员不顾疲劳,连续工作,冒着越军炮火的威胁,先后到达过64个一线阵地、274个哨位,与19000多名官兵见了面。他每到一个哨位都与官兵一一握手,亲切交谈,并带来了香烟等慰问品。 12月27日,李副司令员在集团军团以上干部参加的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他高度赞扬了27军全体官兵坚决执行中央军委对越作战方针和总部、云南前指命令,叫打就打,叫停就停的高度组织纪律观念;结合战场实际,灵活打击敌人的战略战术;不怕艰难困苦、不怕流血牺牲的革命精神;工作扎实、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团结协助、顾全大局的高尚风格。他要求27军全体官兵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军委对越作战方针,深入贯彻党的十三大精神,不断巩固和发展“两师一队”的成果,做到顾全大局,全面锻炼,加强团结,扎实稳妥,善始善终,圆满完成参战后期的各项任务。 参政议政 李来柱在全国人大工作十年间,满怀热情,积极参加执法检查、走访调研,参与起草并审议通过了《水法》、《气象法》、《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等二十余部法律。先后对全国不同地区400多个市县、300多个不同类型的村庄进行走村入户调查,有15篇调研文章在《中国人大》、《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等刊物上发表,提出了完善党在农村的政策、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工业支援农业、改革水资源管理体制、加强气象事业建设等有针对性的建议。 |